“营改增”全面实施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
发布日期: 2020-11-18 13:57:44 来源: 人民政协报

本报讯24日,记者从财政部获悉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。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,纳入试点范围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。 同时,财政部印发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、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》、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和《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》。

(朱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