牡丹江推动公积金支持政策 助力企业及住房公积金暂时有困难人群
发布日期: 2022-07-01 08:42:38 来源: 牡丹江新闻网-牡丹江日报

为推动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深入开展,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,日前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市相关部署,制定出台《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细则》,从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、提取牡丹江市租房提取额度等方面,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、自由职业者和偿还住房公积金暂时有困难的借款人。

据介绍,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,受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、自由职业者,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,缓缴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;缴存企业专管员或自由职业者缴存职工,可就近到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缓缴申请;缴存企业、自由职业者缴存职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或提前终止,应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补缴计划补缴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。

2022年12月31日前,受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职工,不影响正常办理提取业务;缴存职工查询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后,可就近到网点办理提取业务;在提高牡丹江市租房提取额度方面,市区由每户每年18000元提高至每户每年19000元,县(市)由每户每年14400元提高至每户每年15500元。

缴存职工家庭在牡丹江市全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、再交易自住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提取时限由商品房买卖合同、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1年内办理放宽至2年;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、银行一类借记卡,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,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、增值税普通发票;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,提供不动产权证书、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,办理提取业务。

企业受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,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,在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不影响企业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;受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,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经核定后,不作逾期处理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

此外,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开展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精准服务退休职工活动,主动联系牡丹江市2103名退休缴存职工,通过指导缴存职工操作网上业务大厅退休提取模块,以“不见面”的方式为其办理退休提取业务,摸清缴存职工退休提取延期办理的根本原因,为下一步提质增效工作提供改进依据,以精细精准、热情周到的服务,切实将市公积金中心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工作质效提升落到实处。

标签: 牡丹江推动公积金 公积金支持政策 助力企业 住房公积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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